榆 中 的商 业
 
【字号: 】【背景色 橙色 暗灰色 森林绿 粟色 橄榄色 菊兰色 暗青色 深灰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5-05-27 11:39)  来源:
 

    榆中商业起源于宋代新营集镇的山货、粮食贸易,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民国时期成为榆中商品流通的主动脉之一。解放后,榆中商业经历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发展市场经济阶段;现已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集体、私营并存发展的良好局面。

粮食贸易的演变

    榆中的粮食市场在明代已形成规模,主要集中在县城和金崖、甘草、新营等集镇,交易方式为粮贩(称“脚户”)直销和通过“斗行”零售。当时,10合为1升、10升为1斗、10斗为1石(担),1合约1.5市斤、1升约15市斤、1斗约150市斤、1石约1500市斤。一般以“斗”为单位计价,价格根据当时的雨水状况和货币价值升降。如春夏之交久旱无雨,粮食价格便日益上涨,一旦忽降大雨,当日粮价开始下跌。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设立专门集市,对粮商进行合法经营登记,组织粮食商业同行业公会,协调粮食价格,以求得物价平衡。但由于连年战争,特别是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政府命令各地大量采购军粮,保证军需,加之地方上的一些奸商垄断渔利,大户囤积居奇,从而导致了粮价愈涨愈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粮食价格实行计划管理。1953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当年,全县粮食实行统购统销。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放粮食市场,形成了国家公购营销和私人购销的格局。

私营商业的变革

    民国时期,县内商业以小摊贩为主,经营布、药材、百货、日杂。从商人数,民国33年3月为982人,民国36年为1765人。1949年,榆中城关市场有商业网点83个,资金133.9万元,从业人员181人,经营品种2700多种,营业额477.53万元。均以商号或户为核算单位。1950年,全县私营商业907户,主要行业20个,从业人员1656人,资本额434.01万元,营业额696.88万元。网点主要分布在城关、甘草、金崖和青城一带。从从业户数看,以委托业(213户)和百货业(210户)最多;从从业人员看,以烟坊业(458人)和百货业(323人)最盛。1956年1月,全县对私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641名私营商业人员全面纳入各种社会主义商业形式之中,其中从事私营合作的25人,从事合作商店的170人,过渡为国营职工的98人,改行的334人。

 国有商业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建立国有商业,从1953年开始到1999年5月,先后建立了县供销社、煤炭公司、药材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百货公司、蔬菜公司、水烟公司、烟草公司、物资公司等。

    国有商业的全面发展,为全县商品计划供应作出了一定贡献。据现有资料统计表述,1962年,全县县属国有商业固定资产36.4万元,商品销售总额387.6万元,利润12.0万元,职工97人;1978年固定资产90.3万元,商品销售总额1892.6万元,利润49.3万元,职工342人,分别增长了148.1%、388.3%、310.8%和252.6%万元。榆中县国有商业经营机构趋于完善,经济规模明显攀升。

当代商业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开始发展私营商业。1982年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559户,从业814人,形成了以百货、五金、日杂、粮油、采掘、建筑、服务、农林牧渔、交通运输为主的九种行业。2003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累计达到3606户,从业10 7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5.39%,资金累计达到6247万元。

    改革开放政策也为国有商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1984年,扩权让利,将部分企业下放地方管理,随后实行利改税的变革。1987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强化国营商业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实行多种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的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为国营商业实行“承包、租赁制”经营提供了改革依据。榆中县商业改革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承包租赁经营。从1988年开始,按照“入库利税递增包干,超额部分企业全留和分档分成,集体承包,三年不变”的形式,对县属国有商业实行了风险抵押承包制经营,对小型企业推行租赁经营。1988年完成商品销售2570.5万元,实现利润49.1万元;1989年销售3164.9万元,利润55.6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二)“国有民营”改革。从1993年开始,对“边远、微利、亏损”的小型商业网点实行“国有民营”抽资承担经营,而后推广到县百货大楼的柜组。

    (三)企业破产重组。1996年榆中县百货公司资产负债率达325.8%,严重资不抵债。1997年3月依法破产,核销债务740万元,重组成立了榆中县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四)产权制度改革。2000年至2004年,榆中县属国有商业包括百货、五交化工、糖酒副食、食品、饮食服务、物资六家公司和县食品加工厂先后退出国有企业序列,实行股份制改造。2004年底,县属国有商业仅为县饮食服务公司一家。

农业商品经济

    榆中种植蔬菜的历史久远。民国至解放初期,蒋家营的甜瓜,来紫堡的韭菜,金崖的大蒜、韭黄,新营、上庄的蒜苗,在省内外享有盛誉,是榆中的特产。1981年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县委、县政府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鼓励农民扩大蔬菜种植,发展农业商品经济。蔬菜种植由金崖、夏官营、来紫堡、定远、青城逐步扩大到和平、连搭、三角城、清水、甘草、小康营等乡镇,并于2002年试验推广了新营、银山、马坡、上庄等“冷凉型”蔬菜。榆中因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生长期长,生产的蔬菜品质好,耐贮存,被省内外誉为“高原夏菜”和“绿色蔬菜”。

    榆中蔬菜能真正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是由蔬菜的贮存、保鲜、加工业的快速发展而促成的。

    1997年,定远镇蒋家营村农民蒋宜明看到本村生产的蔬菜经常要到兰州张苏滩批发,或者到临近县区乡村串卖,限制了蔬菜业的发展,于是萌生了修建一座蔬菜保鲜库的念头。这一想法得到了县、乡政府的支持,便于当年8月份开工建设定远(蒋家营)蔬菜保鲜库。1998年5月,一期工程竣工投入使用,1999年5月二期工程建成投产,2000年3月,进行三期工程建设,至目前该库已成为拥有库容1万吨,日吞吐量达到800吨,年销蔬菜1亿公斤的蔬菜运销市场。以此为龙头,短短七年间,榆中县先后修建了23座蔬菜保鲜库和一家年产两万吨的真空冻干蔬菜生产厂,引进优化蔬菜品种40多个,种植面积由当初的几千亩发展到2004年的30.5万亩(含复种);形成了集蔬菜生产、收购、加工、贮藏、运输为一体的企业群体,一次性库容量达2.5万吨,日吞量1500吨,年外销蔬菜3亿公斤,蔬菜收购辐射已从兰州市近郊的三县五区扩展到定西白银张掖武威等省内地区,蔬菜销售辐射已从省内的天水、陇西、平凉等市扩展到宁夏、青海、广东、福建、浙江、河南、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北京等省市,并经广州、深圳等地深加工后出口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区。

    2002年,榆中县开始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2003年,榆中县被国家农业部和甘肃省确定为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2004年,经国家农业部认可的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8.4万亩。

    榆中已成为甘肃省“西菜东调”和“北菜南运”的集散地和省内最具竞争力的产地型一流的蔬菜物流基地。 (孙彦华 杨见润 周学海)

Copyrigh © 2006-2007 gs.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甘肃频道 版权所有: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