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全国14-28周岁的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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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吾老及人之老 甘肃省老龄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华网甘肃频道5月4日消息 据《甘肃日报》报道 本报兰州讯(记者 尤婷婷)从全省市州老龄办主任会上获悉,2007年全省老龄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为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建设步伐加快,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维护,遍布城乡的老年文体活动蓬勃开展。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将老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老龄工作机构,按每个老年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将老龄事业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部分省直部门、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还建立了老年人管理中心,按离退人员居住分布情况,建立社区老年人协会。全省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老龄组织网络。

    全省老年宣传和维权工作成效显著。各地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把《老年法》宣传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积极树立敬老养老先进典型,提高了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各地司法部门针对涉老案件的情况,加大对涉老案件的审判力度,尤其针对农村赡养纠纷和虐待老人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经济困难的老人实行司法救助。

    全省各地加强了对老年优待规定的执行力度,落实了省政府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特殊生活补贴的规定,县级以上医院对老年人就医实行“三优先一减半”。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应保尽保”政策,将“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省老年人各项生活保障制度和优待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与此同时,各地整合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截至目前,全省各地老年文体活动站点达到1200多个,建立了一批老年大学,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编辑:朱霞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时间: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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