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农村贯彻十七大精神就是要以全新的土地经营理念,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进土地合理流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地方特点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率,促进农村经济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
第一,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动土地流转。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只有把农业产业结构调优、调高、调精,才能有效加快产业化进程,才能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才能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形成规模,建成支柱,才能提高农业的社会化、组织化和市场化程度,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动农民增收。这是加快土地流转,把土地还给“地主”的首要目的。要以扩张基地规模为突破口,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从战略主导产业、区域优势产业、地方特色产业三个层次上,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农户联合经营,组建经济实体或联合体,采取联合出租、租赁承包、大田置换、转包承包等方式,尽量把土地集中到“地主”手中,把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投向农业产业开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种(养)植,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收益,彻底改变传统的分散经营土地的模式,提高土地资源的整体效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让利于“地主”,放权给“地主”,放心用“地主”,真正让“地主”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中“大显身手”,引领土地合理流转。同时,要鼓励各级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弱化行政干预,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为“地主”自主经营提供市场信息、人才保障和良好环境,进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第二,围绕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拉动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土地流转的重要拉动力量,“人动”是“地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土地才能真正流转起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农民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无力从事土地经营和管理,使大量农村土地闲置,客观上为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创造了条件。为此,我们要紧抓“解放农民、解放土地”这两个关键,把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上解放出来,把土地从局限的经营中解放出来。首先,要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推进土地流转、解放农民的重要措施来抓,实现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为土地合理流转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其次,要大力兴办地方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第三,农民在以土地入股与“地主”共同经营的基础上,可直接为“地主”打工,获取劳动报酬,增加收入。目的就是通过“地主”科学经营土地、合理开发土地,让更多有农民从中看到土地流转带来的经济效益,促使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把更多的土地让给“地主”,从而促进“地主”与农民的双赢。
第三,围绕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土地流转。有效解决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矛盾的唯一出路就是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在土地实现集约化经营后,新的经营者依法获得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所有权保持30年不变的情况下,为获取更大的收益,经营者能够放心地对土地进行资金投入,可改变以往由于缺乏资金、人力、技术、机械等原因导致的大部分农田出产能力和收益较低的状况,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因此,把土地交给“地主”,有利于推动和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要进一步放手让“地主”发展规模经济,在政策上放宽经营领域,鼓励发展市场前景好、带动效益明显的支柱产业,通过专业合作组织与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走“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的路子,使分散经营的小农户组合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和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四,围绕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土地流转。要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发展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土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政府要对土地流转进行宏观调控,完善产权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农地资产评估体系,合理评价农村土地价值,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宣传,使农民了解有关政策法规,使土地流转由自发逐步转向自觉,保护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坚决反对各种名目的违背农民意愿的圈地开发和反租倒包行为。同时,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由政府和村组成立土地流转机构,制定严格的土地经营、管理等监督制约措施,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流转行为。(作者:甘肃省合水县委副书记
贺举峰)
编辑:俞昱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