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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思路,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甘肃保监局局长 张瑞
保监会党委历来十分重视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吴定富主席在全国
保险工作会议上、在保监会党代会上、在上
半年全国保险市场运行分析会等重要会议上,以及近期在宁波调研时、在与一些新近调整的保监局领导班子谈话时都多次强调了保险业为民服务、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在新的发展时期,如何贯彻落实吴定富主席的指示精神,创新监管思路,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工作。
被保险人利益保护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保险业直接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打交道,因此,保险行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保险行业的服务好坏,影响着民生好坏。各保险公司一定要高度认识民生问题的重要性,认识到行业和公司肩负的重要责任,真抓实干,改进服务,改善理赔,切切实实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我们保险监管部门的天职。今年8月,吴定富主席在宁波调研时强调,“保险监管要始终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主要目标,把被保险人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作为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落实到保险监管的各项工作中",将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工作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是我们监管部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监管部门实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根本要求。保险行业的广大监管者、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都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吴定富主席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执法,为民维权的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等关系民生的具体问题。
要通过增强保险行业的实力,增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基础和能力。
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我们保险监管部门不断提高引领发展的水平,切实解决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保险业提供更加有利于发展的市场条件和外部环境。要逐步夯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业基础,通过促进行业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保险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
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利益,要不断强化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将发展保险、服务社会、造福人民作为行业的使命,将解决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保险企业应有的责任。
保险公司要挖掘发展潜力,提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参与度和贡献度,努力使保险业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人民的保险需求是我们行业的责任,是使命,也是机遇。要维护好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就必须改进保险服务,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水平。要尊重人民的保险需求,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使保险产品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使人们购买保险更方便、保险理赔更容易。
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利益,还必须努力转变增长方式,提高企业效益,加强内控管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化解公司的经营危机,增强公司保障实力,以强大的保障实力实现对广大被保险人的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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