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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钱养人”到“以钱养事”
农业税全面取消后,没了“收款催粮”任务,曾一度“轻松”下来的民乐县大多数乡镇干部,忽然有些困惑和茫然。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许多以前得心应手的工作没有了抓手。
现在的乡镇到底该干什么,到底该怎样干?今年以来,民乐县从合理优化机构、科学分配人员入手,在六坝、南古、民联3个乡镇采取政府委托服务组织的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念起了农村公益事业的“服务经”,将昔日的“以钱养人”变成了“以钱养事,以事养人”,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乡镇职能转变的途径。
重新“洗牌”完善机制,“以钱养人”变为“以钱养事” 基层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而实际上,由于要上下对口,前些年,乡镇机构设置已变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千根针”。基本上是上面有什么,乡镇就有什么,“七站八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
“农业税免了,现在还有那么多衙门式的机构,这样下去,何时才能从‘重管理、轻服务’的套路中走出来?”一直谋划乡镇机构改革的民乐县委副书记徐万福对记者说。
今年4月开始,经过积极探索,民乐县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对六坝、南古、民联3个乡镇机构和人员进行彻底“洗牌”。
他们打破原有的机构设置模式,采取政事分开、整合站所的方法,开始精简庞大、臃肿的乡镇机构。县上按照综合管理、社会事务服务等分类,在乡镇成立了“三办一中心”。即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发展办和“三农”服务中心。“三办”为组织协调机构,“一中心”为综合服务平台,下设维稳维权服务队、便民服务队、计生服务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队和农科教培训中心,并将各服务队延伸到村,为群众开展综合性服务。
同时,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竞争上岗,规定凡在“三办”任职的人员,必须要在“三农”服务中心兼职,使人人从事于为农民服务中。
以前,对于“七站八所”人员提供的农村公益性服务,由政府视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拨付一定的人头经费、事业经费。不管他们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管农民是否满意,通常都是经费照拨,工资照拿。老百姓形象地称其为“以钱养人”。现在,他们做法是“钱随事走”,而不是“钱随人走”;是“以钱养事”,而不是“以钱养人”。
在六坝镇党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一份《六坝镇维稳维权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合同写明:由乙方(维稳维权服务队)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公益性服务任务;由甲方(六坝镇政府)向乙方提供全年办公经费2万元,待年终考核后视合同完成情况结算兑现。
“这样的合同在过去是不可能有的。”六坝镇党委书记韩仁善说,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及民事调解组织过去是“七站八所”中的机构,现在变成了维稳维权服务队这一服务组织。民乐县根据政府职能和农民的基本需求,将维稳维权、农技推广、劳务输出、培训教育等公益性事项采取政府委托的方式,与各服务队签订目标责任书或合同,通过约定服务内容、质量,并把服务群众的满意率作为百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由政府“花钱买服务”,实现分配方式绩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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