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经临夏州计划委员会(临州计综[2003]140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投标条件,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程:永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二、建设单位:永靖县人民检察院 三、工程地点: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南文化广场西开发区 四、工程概况:新建四层局部五局办案、专业技术用房一栋,建设面积2343.49平方米。 五、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06年9月20日—2007年6月 六、对招标单位要求:具有房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七、报名时携带的证书及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取费证、安会资格证、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工章)一式两份。 八、报名时间:2006年8月21日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8月24日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临夏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全辉:13993006868 李达智:1332134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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