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4月24日消息(俞昱邦)2008年4月19日晚,庆阳市五金公司2号家属楼下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在市、区引起强烈反响。犯罪嫌疑人高小鹏、高全潮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2006年4月份,焦浩勤被住户推选为市五金公司2号家属楼楼长后,组织为住户更换节能水表,该楼住户高全潮拒绝更换,后又拒缴卫生费。2008年4月19日晚,焦浩勤召集部分住户在家属楼门房开会商议楼顶漏水维修等事宜。当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高小鹏(庆阳市公安局临时聘用驾驶员)、高全潮父子二人先后闯入门房,对焦浩勤进行辱骂并拳打脚踢,同时将住户赵巨林等3人殴打致伤,后被其他住户拉开。市120急救人员赶至现场确认焦浩勤已死亡,西峰分局巡警大队及时出警控制了犯罪嫌疑人高小鹏、高全潮。4月20日,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高小鹏、高全潮刑事拘留。
4月23日,庆阳市委书记张智全批示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侦破案件,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惩凶手,给受害者、家属及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交待;同时,责成市公安局认真清理合同工、临时工聘用情况,并在全市公安机关中深入开展法制、公德教育活动,全面整顿干警作风,汲取教训。(完)
编辑:范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