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4月11日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 4月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兰州市皋兰县政府依法对甘肃强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瞒报事故行为处以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自2007年6月1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行以来,我市针对事故瞒报行为开出的第一张巨额罚单,也是截至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2007年12月24日14时,甘肃强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死者为一付姓河北籍农民工。事故发生后,甘肃强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只在皋兰县公安局作了验尸备案。今年1月4日,皋兰县安监局接到死者妻子的举报后,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告了事故情况。皋兰县政府于当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及瞒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调查,强鑫公司事故及瞒报情况属实。事后,皋兰县人民政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甘肃强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瞒报事故行为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事故责任作了认定和处理。(记者 袁文波 通讯员 刘晓娣)
兰州市安全隐患排查未雨绸缪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安全委员会2008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我市将在本月下旬开始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兰州市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化工、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油(气)长输管线等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方案、资金,通过整改消除隐患。
4至5月,重点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5至7月,及早做好汛期来临前的隐患排查。8至10月,做好奥运会和“十一”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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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今年1月至3月煤矿安全生产中全省共发生3起伤亡事故(均为顶板事故),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少死亡2人,分别下降40%。另悉,为了增加燃煤供应,我省53处矿井复产。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