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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刘先生通过本报热线8403333反映,他们购买的MP3出现质量问题,投诉到消协,消协竟称“管不了”。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由于现行的商品“三包规定”是1995年制定的,像电脑、手机、MP3、MP4、数码相机、液晶平板电视、轿车等商品都不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公布的“第一批三包商品目录”之中,因此导致在出现售后纠纷问题时“无法可依”,难以解决。
A MP3出现售后问题消协无法处理
家住小西湖的刘先生最近比较烦,他给记者反映说,年初他在我市某电器批发市场购买了几部MP3,谁知才使用了一周,几部MP3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为此,他找到销售商家要求换货并要求赔偿损失。然而商家却告诉他“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后来,他又找到消协,工作人员告诉他,国家出台的相关“三包规定”中,并没有关于MP3的相应条款,也就是说,“三包商品”目录中找不到MP3这种商品,因此也就不能执行退、换货的规定。无奈,刘先生最终只得和商家协商,自己掏修理费修理。
“MP3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在市场上的商品,那么对这类新出现的产品,有关部门是否应该每年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质量标准、退换货办法、三包规定呢?”刘先生建议说。
B “三包”规定滞后新商品没“入录”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消协秘书长房青州。房秘书长告诉记者,目前消协在处理日常接到的商品质量投诉及“三包”投诉时,主要依据的依然是1995年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记者从房秘书长提供的材料上看到,在这部13年前颁布的《规定》中,所公布的“第一批三包商品目录”,除了MP3外,近年来在市场上热销的电脑、手机、、MP4、数码相机、液晶平板电视、轿车等商品都无法找到。
房青州秘书长表示,该规定中所罗列的“第一批三包商品”是根据当时社会消费水平而制定的,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不断加快,各种各样的高科技家用商品不断涌现,显然这部《规定》需要尽快补充完善。
C 纠纷难解决皆因“无法可依”
现行的售后“三包规定”与社会的发展速度相比已经滞后,消协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就经常遇到因“无法可依”而无法解决消费纠纷的问题。
前不久,市场上出现一款某品牌“不沾油”炒菜锅,因夸大宣传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大量消费者因此向消协提出要求退货。但“三包规定”中对“不沾油锅”既无质量标准的相应规定,也没有关于退货的明确规定。“因此时至今日,这件事还是难以解决。”房秘书长说。
“此外,液晶平板电视、等离子彩电等商品的大量投诉,也因‘三包规定’的滞后导致我们的工作人员没办法准确处理。”房秘书长说,滞后的“三包规定”成了维权最大的障碍。
从现实情况来说,一部旧法规已经从根本上无法适应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因此,尽快补充、完善“三包规定”中关于新商品、新产品条款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记者杨方文蔡宁祯 )
编辑:俞昱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