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3月13日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对日前发生的安宁违法“小炮楼”事故作出批示:要求用一周时间扫平违章“小炮楼”,绝不手软。同时,从即日起到7月底,我市将对近郊四区及榆中和平地区违法违章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
安宁违法“小炮楼”事故引起市领导关注
针对3月7日安宁十里店街道发生的因违法搭建“小炮楼”引发的安全事故,3月1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继德作出批示,要求对违章“小炮楼”来一次大拆除活动,组织城管执法、公安等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强大执法力量,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手软,用一周时间将违法建设全部扫平。市执法局全部力量要下到四区,督办监管,登记造册,督促拆除。要以安宁区十里店发生的坍塌事件为警示,调查为什么执法部门、所在街道监管不到位。对此次大拆除活动中发现的严重违章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市执法局要把责任落实到人,执行不力者要严肃处理。”
报告、制止不及时、查处不力都要追究责任
市执法局要求各区执法局从即日起行动起来,对辖区内新建、尚未完工投入使用的“小炮楼”在一周内全部拆除。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处罚,并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承诺: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否则一律纳入本次拆除范围。在查处过程中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凡是报告、制止不及时和查处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上报区(县)政府追究责任。同时,市执法局将分区派出督察组,切实加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对执行不力的及时上报市政府,并建议纪检部门按照《兰州市制止和处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城乡接合部抢建违法建设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9月至今,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拆除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近50万平方米,为政府节约城市基础建设安置补偿费用近10亿元,城市中心区域的违法建设行为也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就全市范围来看,违法建设势头还未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在一些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改造区域内,个别单位和个人以套取政府高额补偿为目的,抢建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在局部区域有蔓延态势。因此,大力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仍然是我市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
集中5个月时间、分3个阶段实施整治
为了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7月底,对近郊四区及榆中和平地区违法违章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
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3月10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以各区为单位对所辖区域内需拆除物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局执法局;对今年发生的违章建筑,已经查实,立即拆除。3月22日—6月24日为集中拆除阶段,由四区政府组织专门力量,本着尊重历史、区别对待的原则实施拆除整治。6月22日—7月30日,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建立并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责任制,从源头上坚决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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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执法局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今年1月到3月12日,全市共发现各类违法建设24起。其中,城关区6起,七里河区9起,西固区3起,安宁区6起。对这些违法建设市执法局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各区执法局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查处。从办理情况看,大多数单位都能及时办理答复,七里河区执法局在去年超额完成拆除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率先行动配合市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在孙家台依法拆除居民抢建“小炮楼”530平方米。但是,安宁区执法局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不上报办理结果,推诿搪塞,查处不力,并且导致违法建设引发严重事故。市执法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齐蓉晖 实习生 吴娜)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