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3月13日消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3月6日和11日,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节能减排办尽快组织力量,对2007年已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及关停企业进行调查统计并上报。
据介绍,中央财政安排的我省2007年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5900万已全部到位。专项补助资金为切实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尽快制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妥善处理已关停企业的遗留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省节能减排办负责人白润元强调,各市州要尽快按照通知要求,将企业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省节能减排办。(记者 温新旭)
附:“十一五”时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行业
行 业 内 容
电 力 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
炼 铁 300m3以下高炉
炼 钢 年产20万吨及以下的小转炉、小电炉
电解铝 小型预焙槽
铁合金 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
电 石 6300千伏安以下炉型电石产能
焦 炭 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
水 泥 等量替代机立窑水泥熟料
玻 璃 落后平板玻璃
造 纸 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纸厂
酒 精 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
味 精 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企业
柠檬酸 环保不达标柠檬酸生产企业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