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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实施 监管缺位 电子垃圾仍“无照”回收
字体大小 我要评论】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8-03-11 15:28)      来源:兰州日报

    新闻背景

    新华网甘肃频道3月11日消息 据《兰州日报》报道 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无照经营电子废物拆解、回收家电的经营者,将被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的实施,能否规范街头电子垃圾回收无序状态呢?日前,《办法》实施已经一个多月,在金昌路、静宁路、永昌路十字等路段,小商贩们私自回收各种电子垃圾生意依然十分火热。

    小回收点随处可见

    近日,记者经过永昌路十字,看到一“高价回收硒鼓、墨盒、二手电脑”的纸招牌横在人行道中间。停留了近5分钟,没人招呼,路边擦鞋人告诉记者,回收硒鼓、墨盒的商贩多数时间都在附近的商铺内守候,看到有人注意纸牌,就会上前招揽生意。不巧,记者等候时,回收人一直没有露面。

    在静宁路警官招待所附近,高价回收硒鼓、墨盒的摊主只要看到路人留意他眼前的招牌,就会主动和路人套近乎。记者借口有旧墨盒出售,商贩极为热情地介绍,根据品牌的不同,价格最低10元左右,好一点的回收价50元,硒鼓价格稍微高些。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如中山路,临夏路等路段随处可见回收“硒鼓、墨盒”的招牌。

    回收市场监管缺位

    记者了解到,流动回收生意缺乏有效管理,而且利润也不错。回收者将回收的废旧电子产品集中起来,分门别类,卖给维修铺或家电回收的大商贩,多数经简单拆解、修理后,进入二手交易市场。

    而根据《办法》规定,禁止任何个人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活动。对于无照经营电子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办法》规定由工商部门取缔,没收工具、设备等,还可处以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正规回收网点太少

    “到目前我还没有听说回收手机、二手电脑、废旧家电等还要证照。”天水路长途汽车站附近一位回收废旧手机、墨盒的男子告诉记者。家住火车站西路的市民陈先生说,电子垃圾回收利用不当,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更严重的是威胁生态环境。“生活中的废旧电器,我们都卖给了收垃圾的,因为很少有电器厂家开展回收业务。当垃圾扔掉可惜,低价变卖也是出于无奈。”陈先生无奈地说。

    据某品牌冰箱售后服务工作人员讲,街头“散兵游勇”随意收购电子垃圾,导致废旧电子产品流到无证电子垃圾处理者手中,他们多数拆卸、拼装后高价出手,或从电子元件中提炼出贵重金属,牟取利润。而废弃元器件都被随意焚烧或填埋。时间长久了,电子垃圾内的化学成分会污染土壤、水源、植物,最终造成危害。 (记者赵卿 实习生 李璞文/图)

    编辑: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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