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5日,记者从甘肃省红十字会四届四次理事会暨2008年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即将出台《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省红十字会开展救助工作的实际、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将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分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
编制《甘肃省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积极作用,在突发公共事件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
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接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同省直各部门应急指挥部密切合作,承担应急救援任务。同时,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接受中国红十字会的指挥。
突发事件分级响应,分为特别重大事件或灾害响应(Ⅰ级响应)、重大事件或灾害响应(Ⅱ级响应)、较大事件或灾害响应(Ⅲ级响应)、一般事件或灾害响应(Ⅳ级响应)。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