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2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了《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细则》,1950年7月29日正式建县后沿用了58年的城乡二元户口制在2007年年底被废止,该县成为我省首个取消户籍差别的县。
取消城乡户口,是在消除差别,可人们在获得心理平衡的同时,又有了新的失落。
城乡户口差别成为历史
2007年12月11日下午,71岁的石包城乡石板墩村牧民恩克夫妇正在和小女儿及1岁半的外孙享受天伦之乐。性格开朗的恩克自我介绍:“我叫恩克,恩格斯的恩,克林顿的克,2007年1月起领工资了。我老伴叫达格苏仁,1938年1月25日出生,2008年1月也能领工资。现在有了工资和城里人的日子没有什么区别,政府的政策把我们照顾得很好,哪能不高兴啊!”
在肃北县农村,最早享受到与城里人同等待遇的,就是70岁以上至今仍健在的老人。这是该县取消城乡户口之后最明显的变化。
肃北县公安局综合办公室主任何玉军向记者介绍了该县此次户籍改革的基本情况。何主任说,肃北县总人口现为11112人,其中农业人口5980人,占53%,城镇人口5132人。此次户籍改革彻底取消了各类户籍类型差别,将原有肃北常住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非农业户口全部一次性转为“肃北居民户口”。对前来肃北投资办厂、经商务工的人员,只要在本县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均可办理肃北居民户口”手续。农牧民转换身份后,在原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生活生产方式,宜牧放牧、宜农种田、宜工务工、宜商经商,在基础教育、参军、就业、低保、医保、住房、计划生育等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户口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履行同等义务,不再实行差别政策。
由于原户籍管理系统不能适应新制度的需求,肃北县公安局正在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更换户籍管理系统,目前尚未为农牧民办理户口转换手续。但是,伴随着这一制度的酝酿和决策,该县已落实了一系列取消户口差别的政策,农村学生和老人及他们的家庭已优先享受到和城里人同等的待遇。
决策出台,原先让城里人优越、乡下人自卑的户籍差别,在一夜之间成为历史。
身份平等后心理达到平衡
此项户籍改革政策被当地农牧民称为“民心政策、暖心政策”。
肃北党城湾镇城关村37岁的农民周俊儒心直口快地对记者说:过去,我们到县城总会受到城里人的歧视,自己也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现在不同了,我们的身份和城里人一样,心理上平衡了,精神上也宽慰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