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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六年终有说法 宕昌灭门案判 凶手领死刑
字体大小 我要评论】 新华网甘肃频道(2007-12-29 08:39)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家住宕昌县的冉周平因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判无期,然而重刑在身的他在狱中又供出了一起惊天血案——“宕昌灭门案”。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冉周平的余罪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冉周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冉周平表示不上诉。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将直接移送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案件回放:2001年9月28日下午,被告人冉周平怀疑其妻遭到同村村民冉小虎非礼,即到冉小虎家中滋事。为化解矛盾,冉小虎当晚将邻居冉小枫请到家中喝酒,希望由他出面劝解冉周平。然而,冉周平、冉忠(在逃)到冉小虎家,与冉小虎、冉小枫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冉忠还持木杈将冉小枫妻子赵某头部打伤。期间,同村冉金华劝了偏架,冉忠、冉周平怀恨在心。9月30日,二人拿着作案凶器,来到冉金华的弟弟冉金刚家,将杨某等5人杀死。后二人又将曾经劝架的李金娥打伤。随后找到冉金华,一枪将其打死。2001年11月27日晚,被告人冉周平伙同米军等三人在武威市南关汽车站附近骗租受害人周某经营的出租车,次日凌晨,被告人冉周平伙同吴军平二人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周某刺死,三人合伙抢劫周某现金20余元后逃离。

    (文中人物除冉周平均系化名)

    又讯 2005年2月20日,民勤县公安局成功告破了震惊甘肃的大案——“民勤1·08灭门”案。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其罪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以抢劫罪判处他们死刑。宣判之后,被告不服上诉至省高院。昨日,记者获悉,省高院依法对该案作出裁定,发回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回放:2005年1月2日晚,民勤县大坝乡的何某到同社卢某家收电费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他家的当年收入很可观。1月5日晚,同村村民卢小林(化名)与何某一拍即合,共同预谋劫钱。

    1月7日晚10时许,何某在村里的一家娱乐室里看到卢某在打麻将,便同卢小林来到卢某家。在向卢的妻子张某两次借钱遭拒后,便实施先前的抢劫计划。卢小林将张某的两个胳膊反拧身后,而何某则开始在柜子里翻钱。可是张某乘他们不注意之际,跑到了院子当中,两人见状,立即拿起䦆头向张某砍去。母亲的喊叫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儿子。何某和卢小林手持䦆头将张某年幼的儿子打死。当晚11时50分,打完麻将的卢某一进家门,何某便抡起手中的䦆头将其打死。两人在将现场进行清理后逃离了现场。一审法院开庭时,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两名被告人无罪。(记者 都一鸣)

    编辑: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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