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获悉,根据城关区民政局出台的《兰州市城关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将补助1万元,服现役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将补助3万元。
申请自谋职业的城关区户籍城镇退役士兵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按国家现行规定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其父母在城关区属单位的退役士兵;其父母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因“城中村”改造后由农户改为城镇居民的退役士兵;配偶单位为城关区属的士官;配偶户籍属城关区的士官。对于按国家现行安置法规和《兰州市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不符合兰州市城关区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已为其安置工作的,本人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其他不符合享受自谋职业补助的退役士兵不享受自谋职业补助费。对于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费为1万元;服满一期现役的复员士官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费为1.5万元;服满二期现役的复员士官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费为2万元;服满现役10年以上的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费为3万元。(记者 王茗)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