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就是7月15日了,社区7名工作人员在每月的这一天,每人按时从400多元的工资里拿出10元钱,为残疾人周凤莲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社区刘长征主任向记者所说的这个特殊的日子,是他们在安宁区社区首倡的“公益日”,现在已经坚持两年多了。
7月12日上午,细雨霏霏。在健宁路社区,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社区将每月15日定为“公益日”的初衷。
2004年年初,刘长征在对辖区贫困居民家庭状况进行摸底时,她了解到,70多岁的施秀英老人中年丧偶,又因车祸失去一儿一女。不幸的是,身边还有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叫周凤莲,今年53岁,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看到这些情形,让刘长征及社区的工作人员心里很不是滋味。几天后,刘长征带领社区低保专干,根据施秀英家中的特殊情况,将其纳入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中,同时将她们一家定为社区重点服务对象。
尽管如此,刘长征还是感到缺点什么。她向记者说,最担心的是济贫助困流于形式,甚至于上级来检查摆摆花架子。
很快,一个想法在刘长征的心里变得清晰起来———将每月的15日定为社区“公益日”,无论刮风下雨,常年坚持下去。
2004年3月15日是社区首倡的第一个“公益日”。这天,社区7名工作人员用无偿帮扶的70元钱为施秀英一家购买了清油和面粉,老人流出了激动的泪水,社区7名工作人员收获了一份帮助他人的好心情。
其实,在开展社区“公益日”活动之前,刘长征也心存顾虑。用她的话说,“公益日”要为受助对象购买一些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用品,这部分钱从哪里出?没想到大家一致表示从每月的工资里拿出10元钱,并打算一直坚持下去。当时的情景仍历历在目。
2006年5月底,施秀英老人因病去世,撇下一个患有一级智障的女儿周凤莲。这样的情形更加坚定了社区7名工作人员将“公益日”活动进行到底的决心。
从此,每月15日,成了社区7名工作人员帮扶周凤莲的日子。据了解,平时,社区工作人员和西北师大学生志愿者每隔三五天轮流前往周凤莲家中洗衣、扫地、擦窗户,让周凤莲有了家的感觉。
由于社区帮扶残疾人工作出色,先后被安宁区残联授于残疾人工作示范点,授于残疾人“温馨家园”称号。(记者 王新华 李小琴)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