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也将对贷款建设路桥实行收费管理。经兰州市申请,并由省政府批复同意,兰州市拟在岸门、沙井驿、晏家坪、东岗、东岗副站、大砂坪、徐家山等七个城市出入口设立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开征通行费。
通行费的年票拟采取在近郊四区设点,对缴纳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辆,由收费机构配发与车牌号码、类别相一致的车辆通行费年票标识的方式征收,以方便近郊四区车辆及外地常驻市区车辆,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到车辆通行费年费征收点缴纳车辆通行费。通行费次票、月票在七个收费站征收,皋兰县、榆中县、永登县、红古区车辆及过境车辆按次缴纳车辆通行费次票,也可自主选择按年或月缴纳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次票实行单项按次征收,凭票进入城区,进入一次缴纳一次,5日内在城区有效。经高速公路进入市区的车辆,其车辆通行费委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兰州、东岗收费站)代收。(丁炜娜)
编辑: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