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 陈爱荣)5月11日,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委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我省给9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给予了超过1亿元的政策扶持。
兰州、嘉峪关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市
据悉,甘肃省已确定兰州市、嘉峪关市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市,主要在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等方面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进行综合性探索和整体性试验。
甘肃省新华书店和省属国有印刷企业为文化企业改制试点,主要是以资产为纽带,整合现有资源,积极组建甘肃新华发行印刷集团。
甘肃日报集团将印务中心剥离、甘肃广电总台(集团)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剥离,作为新闻媒体宣传和经营业务“两分开”试点。
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作为组建集团整体转制的试点。省陇剧院、秦剧团为实行资源整合试点。
1000万元作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财政投入、税收、社会保障、土地、投融资、收入分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以及资产处置等方面。在财政投入方面,对省图书馆的人员工资和公用、业务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供给,并逐年有所增长,在现有 400万元购书费的基础上,从 2008年开始每年增加 100万元,到 2010年增加到 700万元。
对《甘肃日报》给予重点扶持,从 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 800万元用于《甘肃日报》办报补贴。
对甘肃省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建设资金的缺口,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广电总局按照原定的投资弥补;对实施城市有线电视化工程的1亿元新增贷款,贷款贴息经费由省财政从 2007年起连续补助三年。对合并后的甘肃省陇剧院和甘肃省秦剧团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同时,我省将专门设立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万元,省财政从 2008年开始列入预算,采取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专项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文化市场、打造文艺精品。
社会资本可投资重要新闻媒体经营性部分
在投融资方面,党报、党刊、电台和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经营性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在确保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社会资本;国有发行集团、转制为企业的科技类、专业类报刊和出版单位,在原国有投资主体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国内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在广电系统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吸收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
编辑:范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