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政府已经做了许多的工作,解决了大量的真正需要救助和关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实际困难”。8月1日上午,为纪念《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4周年,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召开了座谈会,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以及各县区民政局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兰州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兰州市迅速建立了完善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该市财政专项经费列支,给予经费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完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接受救助。当日下午,兰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展开“送清凉”活动———分别在城关和七里河繁华路段巡回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兰州4年救助13552人
2003年8月1日,《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强制性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新办法在完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人道主义原则,反映了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浓厚的人性化关爱。新办法实施4年来,兰州市不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市共接受14826人求助,对符合条件的13552名流浪乞讨人员分别给予了食宿、医疗、通讯、护送、接回和联系集中供养等不同形式的救助服务。在该市繁华街道、商业场所、重点地段悬挂救助导示牌43块,同时与51个街道、6个乡镇、289个社区、64个行政村取得联系,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全方位、全天候救助服务体系,实现了应救尽救。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流浪的保护,兰州市未成年人流浪保护中心在2003年正式运转以来,已救助未成年人2216名,及时解决了他们的临时生存困难,并为其及时返家与亲人团聚提供无偿的帮助。
头顶烈日上街巡回救助
8月1日下午,在31℃的高温下,兰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兰州市救助站开展“送清凉”活动,派出2台救助车,16名工作人员,分为两组,分别在城关和七里河繁华路段巡回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下午3时许,记者随救助站工作人员一行来到五泉山天桥,对此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一位聋哑流浪人员从救助工作者手中接过矿泉水、馒头、崭新的衣裤等用物后用手势表达了自己的谢意,他还从地上画图示意,表示自己知道救助站的具体位置。
在广场东口,一位抱着孩子,蜷缩在路边的女行乞者正在向路人讨要零钱,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上前劝导:“我们是救助站的,去我们那里吧。”“站里提供吃住,还提供车票送你回家。”“不去。”工作人员耐心地劝导说:“你看这么热的天,孩子多可怜啊,救助站要比这舒服多了。”并送上了馒头和矿泉水,这位妇女怀中的小孩立即伸手拿了个馒头。这位妇女看了看孩子,犹豫了一下,表示愿意和工作人员去救助站。她说,自己是甘肃省岷县人,今年42岁,抱的小孩是自己的孙子,今年只有1岁半。去年儿子病故,儿媳改嫁,为养活孙子不得已才来到兰州乞讨。
随后,工作人员又在兰州市盘旋路、火车站等地向十多名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衣物、食物等,并提出愿意救助他们,许多流浪乞讨人员或沉默不语,或明确表示“不愿去救助站”。
不愿接受救助有三原因
据兰州市救助管理站的有关人士介绍,一些乞丐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有三个原因:每天有一定的“收入”,不愿放弃这个挣钱的途径而被送回家;习惯了流浪乞讨的自由生活;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为应急性临时救助,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一些“职业乞丐”家乡比较贫穷,所以干脆拒绝救助管理站的救助。
救助站有关人士表示,近日来兰州市气温不断升高,为了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从8月1日至3日,在兰州市主要干道、繁华地段开展巡回救助,请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避暑,对不愿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放矿泉水、食物、衣物等。同时,兰州市救助管理站也呼吁,该市市民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救助,请拨打救助电话:8638687 。(朱婕 党小军)
编辑:姜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