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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提出建四项制度落实《信访条例》
  新华网甘肃频道( 06-27 17:12:33) 来源:兰州日报

    今后,信访案件高发的县(区)或部门主要领导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无力扭转局面的,将面临“下课”,这是记者从兰州市领导干部学习新《信访条例》座谈会上获悉的。

    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单位及各县区的主要领导参加了当天的座谈会,大家就目前我市信访突出问题及如何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学习。

    在学习座谈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生指出,兰州市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需要解决会应用和能落实两个问题。

    会应用是要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加强骨干培训;准确判断形势,吃透信访工作情况,把握信访工作规律等三件事来解决。

    能落实则需要制度的保障。在完善已有制度的同时我市新建四项制度:一是评比通报制度。今后以季度为单位由信访部门负责对各县(区)、部门信访案件发生情况进行评比排队,并在全市通报。二是谈话诫勉制度。在评比通报基础上对排序前三名的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将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谈话,限期整改3个月。三是问责制度。在限期整改期内面貌依然没有改变的县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谈话,再给3个月整改时间,若仍不能扭转态势、群众仍不满意的将由能够改变局面的同志来承担责任,解决问题。四是听证调解制度。对涉诉涉法案件、重大和久拖未决的疑难案件通过听证调解解决。

    编辑:姜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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