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充分体现保障基本生活和社会救助、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增强低保对象的自立能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甘肃省金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优惠政策的办法》。据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凭《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13项优惠扶持政策: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持有劳动保障部门年检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免收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免收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2)广电部门对城市低保对象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免50%,收视费按50%收取;(3)教育部门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子女入托的保教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杂费、高中学生的学杂费按50%收取;(4)卫生部门对城市低保对象因病在市、县(区)级医院就医,免收挂号费、诊断费,各种检查费、化验费减免15%,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免10%,减免20%的手术费,重大疾病减免40%的手术费住院免收洗涤费、护理费,取暖费减半收取;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检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工本费;(5)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本辖区的城市低保对象,免收绿化费、卫生费、治安费;(6)人事、劳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就业;(7)税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税收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8)金融部门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城市低保对象,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贷款上给予优先照顾;(9)民政部门对去世的城市低保对象实行火化的,免收火化费,公墓价格优惠20%;(10)营业区内直供的城镇低保对象可凭《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供电部门无偿服务;(11)供水部门为城市低保对象每月每户免收3吨水费;(12)房产管理部门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居住直管公房,房租费按70%收取;(13)供暖部门对城市低保对象暖气费收取按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减收0.5元。(毛显学 张忠)
编辑:姜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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