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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枞阳县原县委副书记章效生因受贿被判刑6年

    新华网合肥8月18日电(记者 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法院获悉,17日,枞阳县原县委副书记章效生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人民币8万元。

    法院查明,章效生现年51岁,曾先后担任枞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等职,期间兼任合铜黄(合肥―铜陵―黄山)高速公路枞阳段工程指挥长、枞阳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建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章效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70800元、美元1000元、物品价值25860元,并在工程建设、人事安排、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宣判后,章效生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编辑:朱霞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 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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