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顺利实施,切实解决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卓尼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作好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在县农行开设了新农合专户,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单位每月门诊和住院人的统计,并填报有关表册,对本乡镇辖区内所要报销的医药费用做好初审工作。同时制定了新农合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情况公示栏,把每月的报销情况向广大农牧民进行公示。
目前卓尼县合管办正在审核个卫生院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登记表》,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拨款,由县合管办转帐至各定点医疗机构专户,再有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将医药费发至患者手中。
由于州、省、中央三级财政的补助正在申请,报销费用在县财政补助资金中支出。(王芝莲)
编辑:王衡 |